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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頒布新的《反洗錢法》強化反洗錢監管 加大懲治的力度
人民網巴西利亞2012年7月10日電,巴西政府10日頒布了國會新近審議批準通過并由羅塞夫總統9日簽署的一部新的《反洗錢法》。新法律對“洗錢罪”做了更加明確的界定,并對“洗錢罪”給予更加嚴厲的懲處。
“洗錢”是指犯罪分子通過轉賬或其他方式來掩飾和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或者是轉移和掩蓋非法資金的來源、擁有者的身份等違法行為。巴西新制定的《反洗錢法》仍然保留了先前對洗錢罪給予3年至10年監禁懲處的規定,但是,罰款最高限額卻從原來的20萬雷亞爾提高到2000萬雷亞爾。新法律還規定,可以提前將犯罪嫌疑人的資產扣押,作為洗錢罪名成立后應交罰款的抵押金。新法律還強化了現金交易申報的制度。對超過10萬雷亞爾的現金交易,金融商業機構或是藝術家、運動員的基金管理機構都必須向國家金融監管委員會申報備案。此外,新法律還制定了舉報人獎勵的條款。對卷入洗錢犯罪的人,只要配合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并有檢舉揭發表現,司法部門在審判時將給予減免懲治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