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基于反洗錢工作立場防范電信詐騙案件
2008年以來,我國出現了一種新型詐騙形式-電信詐騙,通過虛構被害人電話欠費、涉嫌洗錢、家屬被綁架等事實,利用銀行轉賬方式騙取資金,本文基于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立場,探究如何做好防范電信詐騙案件工作。
一、電信詐騙的步驟
(一)虛構事實騙取錢財。2009年北京海淀發生一起電話詐騙案件,騙子先冒充電信局工作人員告知被害人電話欠費,套取被害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資料,隨后為被害人代為轉接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的“民警”又稱被害人賬戶涉嫌洗錢犯罪將電話轉至“反洗錢中心”,被害人被告知需將自己的資金轉至“反洗錢中心”指定的所謂安全賬號內。騙子還會冒充“檢察院”、“法院”、“銀監局”等機關工作人員,誘騙被害人將手中股票等理財產品變現后匯入所謂安全賬號等。
(二)開設虛假銀行賬戶。騙子大量收購他人身份證件,在各地開設個人賬戶,一張身份證常開設至少十幾個銀行賬戶,還會辦理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等非臨柜交易方式。
(三)通過復雜交易將資金轉移。一旦詐騙得手資金轉入“安全賬戶”,騙子即用網上銀行等方式將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轉賬,分散到不同銀行資金賬戶。
二、商業銀行防范對策與建議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電信詐騙案件資金的落腳點及清洗犯罪所得的主要途徑,為切斷犯罪分子洗錢關鍵路徑,商業銀行應做好以下工作:1.客戶身份識別。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識別虛假身份開戶;加強開戶代理人身份識別,嚴防騙子利用他人證件批量開戶;加強與客戶業務關系存續期間的身份識別,在客戶辦理重要或特殊業時留下身份痕跡。2.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管。保管開戶資料、交易流水、憑證、監控影像等;3.可疑交易分析。特別關注閑置的賬戶突然啟用并瞬間通過非臨柜交易進行大額資金轉賬且客戶身份與其交易金額不符等類交易;4.加強反洗錢宣傳。部分群眾對反洗錢工作很陌生,當騙子使用“你已陷入了洗錢犯罪”等新名詞時不知所措,以致被騙。
隨著經濟的發展,詐騙手段日趨多樣,從電信詐騙案件可以發現,金融機構若做好反洗錢各項基礎工作,則可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遏制犯罪,這也正與我國反洗錢立法精神相吻合。